教学管理人员工作业绩量化项目及标准

教学管理人员工作业绩量化项目及标准


项目

标准及分值

参与重大任务

40分)

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科研任务、演习训练等重大任务并取得实际成效的,每项计10分。

参与省部级以上、学院重要文件起草、重要工作专班、重大任务完成等,每次分别计10分、2分。

创新教学管理

30分)

主持或参与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教学管理创新、业务流程再造或重要任务攻关等任务,或出台教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中,主持省部级以上、院级的分别计10分、3分,参与省部级以上、院级的分别计7分、2分。

推动教学改革

10分)

教改项目结题通过的国家级重点项目计20分、一般项目计18分,省部级重点项目计16分、一般项目计14分,院级教改项目年度计10

表彰奖励

20分)

个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院级表彰,分别计10分、5分、2分;参与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院级表彰,分别计10分、5分、2分。集体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院级表彰,负责人计10分、5分、2分,该单位人员计5分、2.5分、1分。

个人获得一等功以上、二等功、三等功、嘉奖的分别计20分、15分、5分、2分。集体获得一等功以上、二等功、三等功的,负责人20分、15分、5分,该单位人员107.52.5

 注

1.“创新教学管理”和“推动教学改革”中项目具体分值,由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贡献大小统一衡量,确定个人实际得分

2.各项目分值为最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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