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业绩量化项目及标准

 

项目

标准及分值

教学

工作量

(教学为主型60分,教学科研型50分)

教学课时量

(教学为主型为45分,教学科研型为35分)

教学课时量包含学院教学计划授课指导学员毕业论文所产生的课时量。单位平均课时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所属人员完成教学任务情况综合确定参评老师个人课时量计分方法如下:

1.个人课时量达到本单位规定平均课时量要求的计35252.个人学年总课时量超过平均课时量的,每超1课时加0.1分。公式:教学课时量得分=3525+(总课时量-平均课时量)×0.1,最高分不超过4535)分

教学质量

评价

15分)

评审任期内每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A级、B级、C级的,分别计15分、12分、9,该项总分按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对应分值累加后计算平均分。按以下公式计分: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计分=G+B×G+C×G/YABC教学质量评价等级,G为各等级数量,Y为教师任期内参加教学质量评价总次数

人才培养工作量

(教学为主型30分,教学科研型40分)

 

专业建设

现有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的,分别计300分、260分;学院已确定新专业完成申报的计150分,已获批建设的计200分。

课程建设

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省部级、院级一流课程的,分别计200分、150分、100分;被评为省部级优质课程、院级优质课程的,分别计120分、80分。

教材编写

依据教材编写任务书,国家级、省部级、院级规划教材正式出版的,分别计200分、150分、100分,完成未出版的按上述分值的50%计分。被评为国家级、省部级、院级优质教材的,分别计210分、160分、110分。

教学成果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0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60/项,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20/项,院级教学成果奖20/项。

教学团队

获国家级、省部级、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分别计200分、150分、100

教学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100/项,国家级二等奖80/项,国家级三等奖60/项。

省部级一等奖50/项,省部级二等奖40/项,院级一等奖3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10/项、优秀奖5/项。

在线开放

课程

经学院验收合格的数字化在线课程资源(包含微课、录屏资源等),每门课程计60分。经学院审核上线,面向全院师生开放选课的MOOCSPOC课程,按选课人数×0.015分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教改项目

教改项目结题通过的国家级重点项目计200分、一般项目计180分,省部级重点项目计160分、一般项目计140分,院级重点项目计100分,一般项目计80

指导学员

竞赛

学员竞赛(含学科竞赛、竞技比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等)指导老师,每人10分。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院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指导老师按以下公式计分。

公式:学员竞赛指导老师计分=10+A×60%+B×50%+C×40%+D×30%×Y,(ABCD为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次数;国家级Y=0.6、省部级Y=0.5、院级Y=0.4)。

参与重大救援任务

参与基层消防救援队伍重大灾害事故救援任务、重要演训活动、高层次业务培训和课题研讨等活动,每项计2分,可累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表彰奖励

10分)

表彰

个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院级表彰,分别计10分、5分、2分;集体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院级表彰,负责人10分、5分、2分,该单位人员52.51

奖励

个人获得一等功以上、二等功、三等功、嘉奖的分别计10分、8分、5分、2分。集体获得一等功以上、二等功、三等功的,负责人10分、8分、5分,该单位人员542.5

 注

1.上述项目具体分值,由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师参与工作的贡献大小统一衡量,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分割,确定个人实际得分

2.项目分值为本项目最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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