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玲

张俊玲,女,1969年1月出生,陕西米脂人,中共党员,1992年7月毕业于延安大学物理系物理教育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4年被评为副教授。2005年6月获得天津师范大学教育技术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7年担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现改制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基础部基础课实验中心物理实验室负责人。2019年自主择业退出现役,专业技术6级。

1996年至2019年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现改制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基础部基础课实验中心任教,从事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等工作,20多年来,主讲消防工程专业《大学物理实验》课程,主讲消防指挥、防火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消防专业方向)等专业《大学物理》课程实验、《普通物理》课程实验等课程。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高校多媒体课件大赛;带领学员参加全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辩论赛)等;多次参加全国高校物理(实验教学)学术研讨会议,多次去全国各大名牌高校以及基层消防部队调研等;经历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河北省实验室专项评估、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水平评估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审核评估四次评估工作等。

科研方面曾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在实验教学研究方面,先后在《实验技术与管理》(中文核心期刊)、《物理与工程》、《实验室科学》、《实验科学与技术》、《大学物理实验》、《物理通报》、《现代物理知识》等期刊上发表实验方面的专业学术论文20余篇,副主编教材《大学物理实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主要简历如下:

1988.9--1992.7  延安大学物理系,物理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2002.5--2005.6  天津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育技术学专业在职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1992.7--1996.8  陕西延安卷烟厂工作,助理工程师;

1996.8--2019.7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基础部基础课实验中心任教,主要从事大学物理实验教学工作;

2020.1--至今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基础部物理教研室任教(外聘),从事大学物理实验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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