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0年大学生 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方案

2021-03-10 打印 字体 :【

为全面提升学员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以及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闫胜利院长、徐宝东政委领导下,成立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协调落实条件保障等工作。 

    长:齐方忠 

副组长:程显峰  王立军  

   员:任振华、王建伟、各教学组负责人

教务科为创新训练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创新训练项目日常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学院大学生创新教育管理办法,开展创新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二)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的组织管理,开展项目遴选推荐、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

(三)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引导教师和学员参与创新训练项目。

(四)为参与项目的学员提供技术、场地、实验设备等条件支持。

(五)搭建项目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支持学员参加相关学术会议,为学员创新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

(六)做好学院创新训练项目年度总结和上报工作。

二、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项目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学院目前暂时只参与此类项目。

三、申报对象

全体学员均可参与申报,每名学员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负责人为学员;每个项目需确定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特别情况也可吸收个别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可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

四、申报要求

(一)立项原则

遵循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和探索性原则,结合学院特

色,依托学科优势,注重产学研结合,开展立项研究与实践。

立项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课题实效,注重学员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二)选题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队伍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选题具有创新性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员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教育文化。

(三)项目范围

主要包括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未参加国家与北京市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四)项目周期

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效果好、研究方向可持续的创新训练项目,学院给予重点

立项,项目周期可延长至2年。

五、组织流程

(一)宣传动员。教务科聘请相关专家,结合学院培养计划召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启动线上宣讲会;各教学组负责本专业宣传动员。

(二)组织申报。各教学组和干部培训大队组织教师和学员通过远程在线沟通等方式完成项目选题,202075日前,由各教学组提交《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三)项目立项。学院邀请至少三名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成绩排序,遴选12个创新训练项目,按照1:2:3的比例推荐为国家级、市级和校级项目。2020719日前,按要求向北京市教委提交项目报送材料。

(四)过程管理。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要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月进展记录;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学员月进展内容,填写审核意见。各基础部、教学组于202010月组织中期检查,主要包括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五)结题验收。计划于202012月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结题验收。主要根据指导教师意见、材料审阅意见、答辩情况做出项目鉴定,并按要求向北京市教委上报结题情况。

六、相关保障

(一)经费保障

1.除国家、北京市下拨的经费外,学院再给予“国创计划”立项项目不多于3万元经费支持,“市创计划”立项项目不多于2万元经费支持,校级立项项目不多于1万元经费支持,对于“国创计划”项目成果特别突出的,在总预算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适当增加经费支持。所需经费均由训练部教务科教学质量提升与教学改革项目经费列支。

2.学员立项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制定使用计划,指导教师批准后核销使用。

3.所有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调研费、材料费、校外实验费、差旅费等。项目阶段检查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

4.项目经费可用于学员发表论文或其他成果,成果发表时须注明获得相应级别的大创项目资助,如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得“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得“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资助”。

(二)场地保障

图书馆、各类实验室、训练基地要充分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开放书库和专业期刊阅览室、网络查询室、实验室、训练场所

等,努力为学员查阅资料、获取实验数据提供便利。

(三)时间保障

学员原则上利用课余时间完成创新训练项目,确需请假的

按照《学员请销假管理办法》执行。指导教师和学员队共同负责学员请假期间的安全管理。

七、有关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工作。基础部、各教学组和干部培训大队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指导学员充分利用好业余时间和寒暑假时间,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并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把控。教务科要协调保障好学员在项目开展期间的各项事宜,确保工作紧密衔接、有条不紊。各指导教师要高度负责,加强对学员创新训练过程指导,认真审核月进展情况,避免走过场,敷衍了事。严禁剽窃、抄袭他人成果,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分享到-微信